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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盐田政府在线

盐田区梅沙街道帮扶救济制度

发布时间:2016-12-04

  救助帮扶弱势群体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与社会事业协调发展的重要保障。现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具体的帮扶救济制度: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维护和保障弱势群体基本生活权益,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立起政府救助与社会帮扶、资金救助与服务帮扶、应急救助与日常帮扶相结合的综合救助帮扶体系,形成集中救助帮扶向常年救助帮扶转变、单向救助帮扶向综合救助帮扶转变,被动救助帮扶向主动救助帮扶转变的长效机制。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互助的原则,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救助帮扶工作;坚持经济与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原则,建立各类救助帮扶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坚持多渠道、多层次救助帮扶原则,不断创新措施,丰富救助帮扶工作内容;坚持突出重点、点面结合原则,开展专项救助、分类帮扶,确保弱势群体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帮扶。
  三、救助帮扶对象
  1、低保户、五保户及孤寡老人、孤儿;
  2、特困残疾人;
  3、优抚对象中的困难户;
  4、家庭困难不能正常就读的学生;
  5、住房困难需建房和维修的困难户;
  6、患重大疾病,在享受社保医疗补助后仍存在困难的群众;
  7、因意外而造成的困难群众;

  8、困难党员。

  四、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强救助帮扶工作
  1、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一要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结合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跌情况及时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保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二要实施分类施保和重点施保,对低保家庭中的大病、残疾、老年等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要针对不同的情况,合理确定保障标准,实行分类保障,切实解决他们在生活、医疗、子女上学等方面的特殊困难。三要做好困难行业和企业特困职工的低保工作,凡符合低保条件的及时纳入低保范围,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四要规范低保工作程序,强化动态管理。
  2、完善五保孤老供养制度。一要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情况,按照全市每年调整幅度调整供养标准。二要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五保孤老供养事业。
  3、加强医疗救助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多层次医疗救助制度,切实缓解困难群众的医疗负担,逐步提高医疗救助水平,确保困难群众有病能医。建立应急医疗救助体系,将低保户、五保户、残疾人、优抚对象中的困难户、计划生育“三结合”帮扶户等特殊困难群众纳入应急医疗救助。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功能,全面开展“卫生进社区”工作,为社区困难群众免费建立健康档案,开展义诊,发放爱心卡(医疗补助)。
  4、建立健全帮困助学长效机制。要扩大教育救助范围,对低保家庭的中小学生和残疾人学生,实施帮扶救助政策。对考入大学、大专、中专的低保家庭学生和残疾人学生,按照考入院校的等级和区域,每年给予           元的帮困助学金(如全市调整救助金额标准,按照其调整后的标准执行)。
  5、完善残疾人专项救助帮扶体系。积极开展残疾人专项救助活动,大力实施“三助”工程,免费为残疾人提供“助听”、“助行”、“助明”康复器材。实施残疾人就业帮扶工程,充分发挥街道、社区残疾人专职干事作用,企业按比例安置残疾人等形式解决残疾人就业。
  6、积极实施就业援助。积极鼓励支持困难群众就业,为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失业证》或《再就业优惠证》。建立再就业援助制度,落实各项帮扶政策,各级财政出资形成的社会公益性岗位,应优先帮助困难人员就业。对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给予就业奖励或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
  7、开展好法律援助活动。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司法部门应免费提供法律援助,减、免、缓各种诉讼费用,切实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
  8、建立健全应急救助体系。对因灾、因病等面临重大困难的特殊群体,给予生活、就医、入学等方面的应急救助。建立医疗救助、帮困助学、救灾救济和残疾人救助等多位一体的应急救助资金体系。街道应设立应急救助专项资金,纳入财政预算。
  9、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要坚持“自愿受助,无偿救助”的原则,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进一步健全社区(村)、街道救助网络体系和救助工作机制。对属于救助对象的求助人员,应当及时提供救助;对露宿街头的人员要进行甄别,该救助的引导救助;对属于救助对象的危重病人要给予及时救助。
  11、完善社会福利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社区老年人活动中心、社区残疾人康复活动中心以及老年人公共活动设施、残疾人无障碍设施等方面的建设。
  五、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开展社会救助帮扶活动
  1、鼓励企业和个人捐赠支持慈善事业。

  2、大力推行社区志愿者服务计划。加强社区志愿者服务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创新志愿者服务方式,建立志愿者服务长效机制。以社区为载体,积极动员各界群众开展“一对一”、“众帮一”、“一助一”长期结对帮扶活动,为困难家庭提供经常性服务,形成政府与社会共同救助帮扶的互动局面。
  3、切实做好扶贫帮困宣传活动。在社区、企事业单位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大力弘扬助人为乐、扶危济困的社会公德,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关心扶助困难群众,广泛参与慈善活动,形成扶贫帮困的良好氛围。
  六、明确职责,完善救助帮扶工作措施
  1、工作职责。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实施方案和工作流程。
  组宣科要负责做好救助帮扶宣传工作,营造互助帮扶的良好局面。
  经济发展科要负责落实困难群众的社保医疗救助;做好有劳动能力的困难群众就业、职业培训和就业再就业援助工作;落实困难群众劳动仲裁费用的减免政策。

  财务中心要负责将救助帮扶经费纳入预算,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逐步加大投入。
  社会事务科要牵头组织社会救助帮扶工作,负责做好低保,五保孤寡供养、救灾救济、社会福利、法律援助、残疾人专项救助、医疗救助、帮困助学工作。
  在街道、社区(村)建立社会救助帮扶中心,开设救助帮扶电话。
  2、保障措施。要建立健全救助帮扶管理机制、运行机制、预警预报机制和监督机制。建立街道、社区(村)为依托的两级管理平台;建立街道和社区预报网络,对特别困难群众做到及时发现、及时通报,确保困难群众能及时得到救助帮扶。要公开救助帮扶项目、程序和投诉电话,加强督促检查。

  七、建立困难党员帮扶长效机制

  1、建立困难党员台帐,为困难党员分类实施帮扶提供依据
  一是界定帮扶对象标准。特困家庭;城镇低保家庭;其他原因造成的暂时困难的家庭。

  二是确定帮扶对象。每年对困难党员进行一次调查摸底,确定下一年的帮扶对象和走访慰问对象。特别注重规范困难党员申报程序,即由困难党员个人提出申请,支部组织民主评议,并将申报困难党员名单及有关家庭情况在各自所在社区公示,然后由支部向党委申报,党委审批并报区委组织部备案。

  三是建立困难党员台帐。台帐内容主要包括困难党员本人基本情况、家庭成员情况、年收入情况、生产生活情况、困难情况及原因等。台帐类别分明,情况清晰,组织部实行动态管理,实施针对性的帮扶,并根据帮扶进展情况每年审核调整一次。
  2、对"三老"及因病、因残、因灾造成贫困问题的党员,则实行"党内互助"与社会保障并举加强帮扶。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困难党员帮扶救助工作,做好低保和医保工作,大力实施社会保障,有效促进"党内互助",体现党组织关怀和温暖。

  一是党员干部进行结对帮扶。帮扶做到"四定",即定帮扶目标,定帮扶责任,定帮扶项目,定启动资金,从资金、技术、信息等方面对困难党员进行帮扶。每季度至少与困难党员联系一次,做到"四个必到",即困难党员家中发生突发事件时必到,党员欲立项发展生产时必到,生活遇到特殊困难时必到,春节前必到。

  二是建立走访慰问制度。走访慰问活动一般分两种形式:定期走访慰问,时间为每年的"七·一"期间和春节前夕。对象主要是建国前入党的老党员,灾区、贫困地区的党员,生活上遇到困难的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曾获得其他荣誉称号的党员等不定期走访慰问,对象主要是家中发生突发事件的困难党员和生活一时遇到特殊困难的党员。

  深圳市盐田区梅沙街道办事处

  二○○九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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